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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突然失控,用户摔伤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6-01-14 10:13:59


案件概况

2022 年 9 月 2 日清晨,钱某骑行某品牌共享电动自行车时,车辆突发故障失控猛冲,钱某急刹后摔倒受伤。事发后报警,交警部门测试车辆确认油门线失灵,出具事故认定钱某无责。

钱某当日联系平台公司,对方曾承诺赔偿但未履约。因协商无果,钱某将共享单车平台公司与车辆实际出租方某网络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核心事实与责任划分

车辆出租方担主责(80%):案涉共享单车归某网络科技公司所有,该公司负责车辆运营、管理与维护,其作为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故障导致用户钱某受伤,违反了《民法典》中出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法院判决其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剩余损失中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

用户担次责:钱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骑行时未尽到合理谨慎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平台公司无责:平台公司仅提供信息服务,已对车辆出租方的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无证据表明其知晓或应当知晓车辆日常管理维护存在问题,故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无需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按照平台助力车保险方案,保险公司对钱某事故发生 180 日内的合理且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案件责任认定要点

出租方 / 运营方核心责任:作为共享单车的所有者和运营管理者,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负有法定保障义务,若因车辆维护不当、存在质量缺陷等导致用户受伤,通常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平台责任边界:仅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若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一般不担责;但若明知或应知出租方服务不符合安全要求仍提供平台服务,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用户自身过错考量:用户骑行前未对车辆进行基本安全检查、骑行中违反交通规则等自身过错行为,可能会减轻运营方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付作用:共享单车通常投保相关意外险,用户受伤后可先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责任方承担。


温馨提示:共享单车虽便利,安全骑行是第一。大家在用车前要认真查验车辆是否完好,遇到故障车辆请果断放弃使用,并主动上报平台,切勿冒险骑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参考来源:中国法院网